【重要通知】关于拉萨市供暖项目竣工资料整理移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作者: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出处: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关于拉萨市供暖项目竣工资料整理移交的通知
供暖项目各参建单位:
拉萨市供暖项目在各方的努力下,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保证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与审计,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按照国家竣工资料移交要求,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完善,请各参建单位在限期内移交竣工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拉萨市供暖项目竣工资料整理移交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1:
拉萨市供暖项目竣工资料整理移交说明
1、项目竣工资料原件须移交拉萨市城建档案馆,所有原件资料涉及加盖公章之处,必须加盖各单位公章;资料中有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的每页上加盖监理或甲方公章。(资料中原件及复印件有加盖“项目部章”、“资料章”等情况时,须提供已中标企业法人公章对项目部章、资料章的授权《公证书》)。
2、竣工资料签字不允许代签,必须本人签字。(如现有资料签字不是本人签字,可在已签字的周围本人补签)。
3、资料必须逐一完善,施工合同中所有细项及资料中具体日期。
4、资料装订:资料需按照供暖资料清单顺序整理、编排。每册打码均为200页以内(不得超过200页),每册单独编号,页号均从“001”开始编号,单面打码位置在资料右上角,双面资料打码,正面打在右上角,背面打在左上角,(页码编号用黑色打码机打印,不应手写)。入馆的竣工资料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8厘米,整理后不得装订,可用线或绳将每册资料捆绑。每册资料均需附每册目录清单,须详细填写卷内目录,卷内目录必须机打,卷内目录用阿拉伯数字1依次标注。字体统一为宋体,10号字体,超出部分自动换行。(目录样式可到www.lscjda.com或www.cjdaxz.com中下载,也可带U盘到城建档案业务大厅考录)。
5、竣工图必须为蓝图,竣工图需加盖竣工图章(规范制定样式),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色印泥,盖在蓝图右下角的图签上方空白处。页号从“001”开始编号,打码位置在资料右上角。竣工图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竣工图章中各列各项签署应为第一责任人。竣工图折叠,应采用手风琴折叠法统一折叠成(285mm*200mm)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6、照片报送:单体建筑2000平方(或长度1000米)以下的工程报送照片档案不少于120张。单体建筑2000平方米(或长度1000米)及以上、10000平方米(或长度5000米)及以下的工程报送照片档案部少于240张。单体10000平方米(或长度5000米)以上工程报送照片档案不少于280张。建筑群体作为一项工程报送照片档案部少于360张,不用报送录像档案。其他建设工程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声像档案的拍摄、制作、整理、归档。(需提供6寸照片包括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隐蔽工程照片,还要将照片及竣工图扫描成电子版同竣工资料一起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7、资料取回后,各参建单位应按各自资料清单内容补充完善度达到100%后,在一个月之内移交拉萨市城建档案馆进行竣工资料终审,并凭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开具的《竣工资料移交合格书》进行工程尾款拨付。
8、根据《档案法》和《拉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文档与全套电子数字化文档(须由涉密授权中介机构制作)。
9、按照保密及涉密的相关规定,供暖资料正式移交后将作为保密资料入库,不再外借出馆。请各参建单位做好各自竣工资料的复印及留存(除原件入馆外还应准备6套已装订好的资料移交给相关部门)。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