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10
作者: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出处: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拉萨市市政市容管委会、城乡规划局、林业绿化局,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藏青工业园规划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8日
西藏自治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节选)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切实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加大工程质量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切实提升质量监管水平,促进工程实体质量平稳向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建筑市场法规、监管和诚信体系,基本形成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落实注册执业师签章制度,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使全区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3、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以五方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施工合同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依据国家的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合同,增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内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城建档案责任制,创新城建档案管理体制,加强对城建档案的建立与管理。